≈≈ST数源000909≈≈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4.11.09) [2024-11-09] (000909)ST数源: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09 证券简称:ST 数源 公告编号:2024-083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66 号文核准,数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A 股)1,835.25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 14.81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27,180.0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467.84 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 金净额为 26,712.1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16 年 12 月 29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6]4861 号)。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 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续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序号 账户名称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数源科技股份有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1 76930188000106353 本次注销 限公司 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数源科技股份有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20000018570500014576617 本次注销 限公司 杭州中山支行 数源科技股份有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20000018570500043472974 本次注销 限公司 杭州中山支行 杭州易和网络有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20000016986700043421586 本次注销 限公司 杭州中山支行 数源科技创新发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5 76930188000180352 本次注销 展有限公司 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将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G 应用技术创新研发制造项目”和“5G 产业先导园提升改造和研发制造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8 月 3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杭州易和网络有限公司和数源科技创新发展有限公司已将上述剩余募集专用账户的 13,7868,014.32 元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剩余利息 29,393.96 元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并已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9 日 [2024-10-31] (000909)ST数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909 证券简称:ST数 源 公告编号:2024-081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数源,证券代码:000909)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4年10月28日、10月29日、10月30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核查,并就有关事项征询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公司主营业务无重大变化,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除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关联交易处于筹划阶段的提示性公告》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亦不存在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5、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4-080)。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载的信息为准。 3、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2024-10-31] (000909)ST数源: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 代 码:000909 证券 简称:ST数源 公告编 号:2024-082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 证信息披露的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240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5,075,075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 6.66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00.00 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 1,132.08 万元(不含税),另扣减验资费、律师费和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44.81 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8,723.1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由其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6780 号)。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续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 状态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存续 1 公司 司杭州中山支行 20000018570500037465914 杭州东部软件园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存续 2 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杭州延中支行 1202023029900015659 杭州诚园置业有限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本次注销 3 公司 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76930188000157053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诚园置业自持部分升级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诚园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园置业”)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 2024 年 8 月 3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诚园置业已将上述节余募集专用账户余额 6,110,269.95 元 转入基本账户,并已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公司及诚园置业就该募集资金专户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独立财务顾问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1 日 [2024-10-31] (000909)ST数源: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083元 每股净资产: 2.71976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13% 营业总收入: 2.3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819.31万元 [2024-10-08] (000909)ST数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909 证券简称:ST数源 公告编号:2024-079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数源,证券代码:000909)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4年9月26日、9月27日、9月30日)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核查,并就有关事项征询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公司主营业务无重大变化,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除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关联交易处于筹划阶段的提示性公告》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亦不存在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载的信息为准。 3、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8日 [2024-09-19] (000909)ST数源: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09 证券简称:ST数源 公告编号:2024-078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8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8 日(星期三)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月 18 日(星期三)9:15-15:00。 2、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 659 号数源科技大厦四楼会 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丁毅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权登记日:2024 年 9 月 10 日。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0 人,代表股份 200,698,07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5.851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81,388,871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1.44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6 人,代表股份 19,309,2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411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7 人,代表股份 19,329,801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1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0,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4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6 人,代表股份 19,309,2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4114%。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等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该议案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大会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6,610,3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633%; 反对4,08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41%;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42,1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8529%;反对 4,08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1.1192%;弃权 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9%。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大会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6,515,2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159%; 反对 1,58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77%;弃权2,60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47,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3609%;反对 1,58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8.1780%;弃权 2,60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611%。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方式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大会表决。 关联股东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数源软件园有限公司所持的 181,368,271 股股份,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884,7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0039%; 反对 4,43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9340%;弃权1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884,7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0039%;反对 4,43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2.9340%;弃权 1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1%。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邀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会议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承办律师为于野、卢文婷律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 19 日 [2024-08-31] (000909)ST数源: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09 证券简称:ST数源 公告编号:2024-068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 8 月 29 日,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于 8 月 19 日由专人或以 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 本公司现任董事 5 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董事 5 名,全体监事及高管列席会 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丁毅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书面表决后,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聘任吴小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高晓娟女士为董事会秘书;经总经理提名,聘任蒋力放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李兴哲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以上人员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公司本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摘要。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本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本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四)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 银行贷款的议案》。 公司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事项,是根据当前实际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事项,并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本 日 披 露 于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根据当前实际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控股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本 日 披 露 于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六)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浙江中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 2024 年 度的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审计费用合计 115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78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37 万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本 日 披 露 于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 则,2024 年 1-6 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2,233.46 万元,收回/转回 13,741.82 万 元,转销/处置 615.25 万元。公司 2024 年 1-6 月资产减值准备对 2024 半年度利 润表影响数合计为增加利润 12,123.61 万元,主要系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233.46 万元,转回、转销、处置等减少减值准备 14,357.07 万元。 公司对 2024 年 1-6 月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 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上述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本 日 披 露 于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八)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方式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变更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缓解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推动业务发展,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及交易对方经营成果、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本 日 披 露 于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方式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丁毅先生、左鹏飞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以 3 票同 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为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占红霞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公司本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十)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出租部分房产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诚园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诚园置业”)为加强房 产管理,提高资产运营效益,将其持有的位于杭州市上城区 659 号的数源科技大厦部分办公楼进行出租,具体出租事项如下: 1、将数源科技大厦 3 层部分、11 层整层、13 层整层、14 层整层出租给公 司及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共九家主体。出租首年租金根据浙江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杭州诚园置业有限公司拟了解市场租金(租出)涉及的位于杭州市上城区数源科技大厦部分房地产及车位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浙中企华评报字(2024)第 0162 号)确定,租赁期限为 5 年,租金自第二年起每年在上一 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 1%,直至租赁期满。交易涉及的物业管理费及物业增值服务费,由双方协商确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租事 项 1 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但根据杭州市国资委 2023 年 10 月印发的《杭州市市 属国有企业房产出租管理办法》(杭国资发【2023】111 号)中第十七条:“企业不得以合作联营等形式,实施非公开租赁。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实际控股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之间,以及因权证不齐等原因不具备公开招租条件的房产租赁,确需采取非公开租赁方式的,由企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逐级报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审议决策”的规定,本次出租事宜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2、将数源科技大厦 19 层通过杭州企业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公开挂牌出租。 根据浙江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杭州诚园置业有限公司拟了解市场租金(租出)涉及的位于杭州市上城区数源科技大厦部分房地产及车位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浙中企华评报字(2024)第 0162 号),初步确定底价为 168.39 万元/年(含税),租赁期拟定为 5 年,租金逐年递增 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租事 项 2 尚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但根据杭州市国资委 2023 年 10 月印发的《杭州 市市属国有企业房产出租管理办法》(杭国资发【2023】111 号)中第十一条:“企业房产出租事项由企业董事会审议决策,其中单项合同年租金底价在 100 万元以上的租赁项目,由企业董事会审议决策后逐级报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审议决策”的规定,本次对外挂牌出租事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诚园置业将其持有的数源科技大厦部分办公楼进行出租系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发生,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租用其办公楼也系日常经营、办公需要,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造成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上述出租事项,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办理相关事宜。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本 日 披 露 于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1 日 [2024-08-31] (000909)ST数源: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09 证券简称:ST数源 公告编号:2024-069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 8 月 29 日,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由专人或以电子邮 件的形式送达各位监事。 本公司监事会成员 3 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监事 3 名。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 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人朱志霞女士主持,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书面表决后,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摘要。 与会监事依法对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 银行贷款的议案》。 公司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以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事项。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四)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五)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对 2024 年 1 -6 月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 关政策规定,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计提和转回上述资产减值准备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监事会同意上述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31 日 [2024-08-31] (000909)ST数源: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909 证券简称:ST数源 公告编号:2024-077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9 月 18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9 月 10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 年 9月 1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 659 号数源科技大厦四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如下表所示: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 √ 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2.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3.00 《关于变更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方式暨关联 √ 交易的议案》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于公司2024年 8月 2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1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 以上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第 3 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参加会议登记的时候应提供以下资料: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持深圳证券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股东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地邮戳日不迟于 2024 年9 月 17 日)。 2、登记时间: 2024 年 9 月 11 日至 2024 年 9 月 17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00-16:00)。 (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 659 号数源科 技大厦)。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占红霞、宋俊莹 电话:0571-88271018 传真:0571-88271038 邮箱:stock@soyea.com.cn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 659 号数源科技大厦 邮编:310016 5、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1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09”,投票简称为“数源投票”。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不适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9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 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格式(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数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通知列明的决议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单位公章):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时间: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期限: 委托人持股数: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数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以下授权行使表决权: 备注 同 反 弃 意 对 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 案 《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 1.00 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 √ 款的议案》 2.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3.00 《关于变更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方式 √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单位公章):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时间: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期限: 委托人持股数: [2024-08-31] (000909)ST数源:2024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586元 每股净资产: 2.77219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04% 营业总收入: 1.7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7114.13万元 [2024-08-27] (000909)ST数源:关于实施关联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09 证券简称:ST 数源 公告编号:2024-067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授权对外提供担保额度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00%,本次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 担保风险。 一、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提供关联担保额度的议案》,做出如下决议:同意公司根据 生产经营所需,在授权额度内,对控股股东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在有需要综合 授信额度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在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授权董事长 在实际担保发生时,签署授权额度和期限的担保协议文件。担保授权具体情况请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2024 年 6 月 29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在上述股东大会审批范围内,公司近期将实施下述担保: 为控股股东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最高 限额为人民币贰亿柒仟伍佰万元整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实施担保事项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本次实施担保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 已审议 本次担 本次担 本次担保 是否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持股比 近一期的资 的担保 保前担 保后担 后可用担 关联 例 产负债率 额度 保余额 保余额 保额度 担保 数源科技 西湖电子 股份有限 集团有限 / 81.10% 200,000 9,800 37,300 172,500 是 公司 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5 年 09 月 18 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一号 4、法定代表人:刘军 5、注册资本:人民币 26,600 万元 6、经营范围:制造、加工、安装:电视机、彩色显示器;服务:小型车停车 服务。批发、零售、技术开发:汽车及汽车配件,视频产品,音响设备,数字电 子计算机,电子计算机显示终端设备,家用电器,电话通信设备,移动通信系统 及设备,电子元件,电子器件,广播电视配套设备,卫星广播电视设备,电子仪 器仪表,自动化仪表系统,电子乐器,电源设备,机电设备,本集团公司成员厂 生产所需的设备,原辅材料;服务:新能源技术、微电子技术的开发,物业管理, 汽车租赁,汽车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 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其他无需 报经审批的合法项目。 7、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杭州市人民政府 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90% 10% 100% 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100% 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西湖数源软件园有限公司 30.57% 10.03% 0.83% 数源科技 8、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9、非失信被执行人。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 784,678.80 负债总额 636,406.77 银行贷款总额 - 流动负债总额 395,797.53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 - 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148,272.03 项 目 2023 年 1-12 月 (经审计) 营业收入 88,908.88 利润总额 -171,270.95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21,789.10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就控股股东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贰亿柒仟伍佰万元整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融资业务的保证期限单独计算,为自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融资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叁年。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包括根据主合同所发生的垫款)、利息、复息、罚息、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 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5、关于本合同签订前已存在债权的担保约定:本合同签订前已经存在的编号为 002C110202400003、002C110202400008、002C110202300056 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需要转入本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范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股东担保,是在控股股东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先行对公司实施担保的前提下,根据贷款互保的要求,在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有需要贷款时,提供不超过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担保金额的连带责任担保。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因此本项担保的风险较小。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总余额为人民币44,715.7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39.1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实际总余额为人民币29,071.9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25.45%)。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其持股49%的参股公司合肥印象西湖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资产转让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诉讼案件已于2024年6月中旬终审判决,涉及金额为4,900万元(担保本金,不含利息及其他诉讼费用),最终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3日、2024年2月21日、2024年6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外担保进展暨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关于子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和《关于子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二审终审判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7 日 [2024-08-22] (000909)ST数源: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909 证券简称:ST 数源 公告编号:2024-066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房产”)向其参股公司温州市景都冠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都冠荣”)提供不超过7,682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为24个月,年利率12%,财务资助款项主要用于支持景都冠荣正常经营,解决其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遇到的资金缺口问题,景都冠荣的其他股东同时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的财务资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上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审议通过后,中兴房产与景都冠荣签订《借款协议》,中兴房产实际向景都冠荣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为人民币6,072万元。 二、财务资助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上述借款已经到期,但受房地产市场波动等多重因素影响,景都冠荣无法按合同约定于借款到期日前归还对其提供的财务资助本金6,072万元及自2023年1月1日起的相应利息。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积极与景都冠荣进行了沟通,并发出书面催款通知函,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妥善处理上述财务资助还款事项。在景都冠荣归还上述财务资助款项前,公司不会再为其提供新的借款。公司将就景都冠荣的违约事宜保留采取诉讼、仲 裁等法律手段行使追偿借款的权利,并做好风险评估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景都冠荣逾期未归还的借款本金为6,07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32%。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因对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清偿问题的解决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最终情况以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 四、其他说明 1、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及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2024-08-17] (000909)ST数源: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实施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09 证券简称:ST数源 公告编号:2024-065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实施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授权对外提供担保额度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本次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做出如下决议:同意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所需,在授权额度内,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在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授权董事长在实际担保发生时,签署授权额度和期限的担保协议文件。担保授权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2024 年 6 月 29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在上述股东大会审批范围内,公司近期将实施下述担保: 1、为全资子公司杭州易和网络有限公司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贰仟贰佰万元整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为全资子公司浙江数源贸易有限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柒仟万元整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实施担保事项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实施担保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已审议 本次担 本次担 本次担保 担保方 被担保 持股比 最近一期 担保 的担保 保前担 保后担 后可用担 方 例 的资产负 方式 额度 保余额 保余额 保额度 债率 数源科 杭州易 连带 技股份 和网络 责任 有限公 有限公 100% 86.53% 40,000 2,492.86 4,692.86 37,800 司 司 保证 数源科 数源贸 连带 技股份 易有限 责任 有限公 100% 97.82% 50,000 5,607.50 12,607.50 43,000 司 公司 保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杭州易和网络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0 年 11 月 15 日 2、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 1 号 3、法定代表人:蒋力放 4、注册资本:2,800 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联网技术研发;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创业空间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6、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100% 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100% 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30.57% 杭州西湖数源软件园有限公司 10.03% 0.83% 数源科技 100% 杭州易和网络有限公司 7、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8、非失信被执行人。 9、主要财务数据 单 位 :万元 项 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3 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1,104.05 37,278.99 负债总额 36,455.18 32,258.66 银行贷款总额 2,760.00 2,760.00 流动负债总额 36,371.38 32,174.86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 - - 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4,648.87 5,020.33 项 目 2023 年 1-12 月 2024 年 1-3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1,980.26 2,311.53 利润总额 1,238.26 417.99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123.35 371.46 (二)浙江数源贸易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6 年 8 月 15 日 2、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 1 号西湖数源软件园 16 号楼 4 楼 3、法定代表人:章辉 4、注册资本:5,000 万元 5、经营范围:批发、零售:普通种植材料(城镇绿化苗);批发、零售: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电讯器材,家用电器,电线电缆,音响设备及器材,通信器材及设备,电脑设备及配件,机电、机械设备及配件,钢材、建筑材料,煤炭,商用车及九座以上乘用车,汽车配件,包装材料,金属材料和制品,计算机软硬件,办公用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厨具,卫生洁具,服装,纺织品、化肥及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奶粉),矿产品,贵金属(不含专控);维修: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及元器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电子工程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100% 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100% 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30.57% 杭州西湖数源软件园有限公司 10.03% 0.83% 数源科技 100% 浙江数源贸易有限公司 7、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8、非失信被执行人。 9、主要财务数据 单 位 :万元 项 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3 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73,699.25 77,795.42 负债总额 72,060.71 76,096.70 银行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72,060.71 76,096.70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 - - 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1,638.54 1,698.72 项 目 2023 年 1-12 月 2024 年 1-3 月 (经审计) ( [2024-08-01] (000909)ST数源: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09 证券简称:ST 数源 公告编号:2024-063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决 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 7 月 31 日,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由专人或以电子 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 本公司董事会成员 5 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董事 5 名。会议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审议、书面表决后,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放弃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杭州绿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云置业”)持有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房产”)之参股公司黑龙江新绿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新绿洲”)46%股权、温州市景都冠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都冠荣”)48%股权,近日绿云置业拟将持有的上述股权转让予其控股股东杭州云栖云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云栖云”)。根据《公司法》及参股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中兴房产对上述标的股权转让享有优先购买权,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规划,董事会同意中兴房产放弃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本次放弃事项不会改变中兴房产对黑龙江新绿洲、景都冠荣的持股比例,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更,不会对公司的当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 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总体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本 日 披 露 于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放弃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 日 [2024-07-13] (000909)ST数源: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909 证券简称:ST数源 公告编号:2024-062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4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6 月 30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同向上升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7,280 万元 -10,92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4,194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 73.58% - 160.37%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4,580 万元 - 8,220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亏损:3,042 万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50.56% - 170.22%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162 元/股 - 0.244 元/股 盈利:0.092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经公司初步测算,本次业绩变动原因主要系本期收回部分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款项所致。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予以详细披露。 2 、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3 日 [2024-07-04] (000909)ST数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909 证券简称:ST数源 公告编号:2024-061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数源,证券代码:000909)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4年7月1日、7月2日、7月3日)日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相关 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核查,并就有关事项征询了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公司主营业务无重大变化,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 化; 3、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重大事项;除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关联交易处于筹划阶段的提示性公 告》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亦不存在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 票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 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 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 2023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涉及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司收回相关款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 最终以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3、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关联交易处于筹划阶段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拟筹划将持有的房地产板块中的部分子公司股权转让予公司控股股东西湖电子集 团有限公司或者其下属子公司,涉及多家公司控股、参股的公司股权。由于本次交易处 于筹划阶段,具体交易标的、交易对手根据交易情况可能存在调整,具体以实际实施时 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载的信息为准。 5、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 策,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4日 [2024-06-29] (000909)ST数源: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09 证券简称:ST数源 公告编号:2024-058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 议 公 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 6 月 28 日,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3 日由专人或以电子邮 件的形式送达各位监事。 本公司监事会成员 3 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监事 3 名。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 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书面表决后,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 全体监事选举朱志霞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召集人,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6 月 29 日 [2024-06-29] (000909)ST数源: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09 证券简称:ST数源 公告编号:2024-057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 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 6 月 28 日,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3 日由专人或以电子邮 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 本公司现任董事 5 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董事 5 名。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 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书面表决后,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丁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选举以下人员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如下: 1、战略委员会:丁毅(召集人)、王直民、倪勇; 2、审计委员会:倪勇(召集人)、王直民、左鹏飞; 3、提名委员会:王直民(召集人)、丁毅、倪勇;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直民(召集人)、倪勇、吴小刚。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9 日 [2024-06-29] (000909)ST数源:关于2023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09 证券简称:ST数源 公告编号:2024-060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涉及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数源科技”)2023 年度财务报告 被审计机构浙江中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浙江中会”)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会会审[2024]0736 号)。现就所涉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五(三)2(1)所述,2023 年度数源 科技公司应收数源久融技术有限公司余额 12,715.78 万元,应收浙江久融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余额 3,800.81 万元,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定上述款项的性质。截止审计报告日前,公司已收回 246.81 万元并取得上述两家单位的承诺 函,承诺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前结清上述货款,以此保障数源科技债权。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所涉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回上述全部款项。公司收回上述款项有利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最终以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9 日 [2024-06-29] (000909)ST数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09 证券简称:ST数源 公告编号:2024-056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28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8 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6月 28 日(星期五)9:15-15:00。 2、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 659 号数源科技大厦四楼会 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丁毅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权登记日:2024 年 6 月 25 日。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2 人,代表股份 193,779,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4.27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83,647,923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1.956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10,131,9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14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12,411,629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3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279,65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0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10,131,9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3147%。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等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该议案由公司董事会提 请大会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0,9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267%; 反对 25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15%;弃权2,60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56,7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9982%;反对 25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0537%;弃权 2,60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9481%。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摘要,该议案由公司董事会 提请大会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0,9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267%; 反对 25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15%;弃权2,60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56,7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9982%;反对 25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0537%;弃权 2,60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9481%。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该议案由公司监事会提 请大会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0,9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267%; 反对 25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15%;弃权2,60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56,7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9982%;反对 25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0537%;弃权 2,60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9481%。 (四)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议案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大 会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0,9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267%; 反对 25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15%;弃权2,60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56,7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9982%;反对 25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0537%;弃权 2,60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9481%。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大 会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0,9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267%; 反对 25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15%;弃权2,60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56,7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9982%;反对 25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0537%;弃权 2,60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9481%。 表决结果:通过 (六)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0,9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267%; 反对 2,85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3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56,7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9982%;反对 2,85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001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七)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提供关联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大会表决。 关联股东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数源软件园有限公司所持的 181,368,271 股股份,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56,7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9982%; 反对 2,85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0018%;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56,7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9982%;反对 2,85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001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 案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大会表决。 关联股东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数源软件园有限公司所持的 181,368,271 股股份,在以下 8.01、8.03、8.04、8.06 项子议案表决中,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8.01 预计与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交易,销售产品、 商品等 20 万元。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56,7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9982%; 反对 25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537%;弃权2,60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94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56,7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9982%;反对 25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0537%;弃权 2,60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9481%。 表决结果:通过 8.02 预计与硕格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交易,销售产品、商品等 200 万元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0,9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267%; 反对 25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15%;弃权2,60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56,7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9982%;反对 254 [2024-06-28] (000909)ST数源:关于全资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09 证券简称:ST数源 公告编号:2024-055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尚未开庭审理; 2、公司全资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23,004.00 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房产”)近期就与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俞建午、杭州幸福健控股有限公司关于《舟山市普陀区东港沿山单元 R2/R22 地块合作协议》及《舟山市普陀区东港沿山单元 R2/R22 地块补充协议》产生的纠纷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诉讼。近日,中兴房产收到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4)浙 0102 号民初 9678 号】。 二、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杭州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一: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二:俞建午 被告三:杭州幸福健控股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 2、案由:合同纠纷 3、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立即向原告支付股权回购款180,000,000.00 元及投资收益50,040,000.00 元(以 180,000,000.00 元为基数,按12% 年化收益率计算,从 2021 年 10 月 11 日起暂计至 2024 年 1 月 22 日;请求计至实 际支付日止),以上暂计 230,040,000.00 元; (2)判令被告俞建午、被告杭州幸福健控股有限公司在第(1)项诉讼请求金额的范围内,对被告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股权回购价款承担连带责任; (3)本案的诉讼费(案件受理费、保全申请费等各项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其他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本公告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尚存在小额诉讼,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其他非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已汇总披露于公司定期报告。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诉讼涉及金额为23,004.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0.14%。目前上述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审判结果、判决执行情况均存在不确定性,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2、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该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法院受理通知书。 特此公告。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8 日 [2024-06-27] (000909)ST数源:关于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909 证券简称:ST 数源 公告编号:2024-054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总数为 50,286,70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49%;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7 月 1 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2020年7月3日,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40号),核准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 根据上述批复,公司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数源软件园有限公司、苏州汉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共三名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合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6,401,061股。本次发行对象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股数(股) 限售期(月) 1 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43,904,536 36 2 杭州西湖数源软件园有限公司 19,757,149 36 3 苏州汉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739,376 12 合计 66,401,061 备注:1、由于上述发行完成后6个月内数源科技股票存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因此上表中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数源软件园有限公司持有的股 份在原锁定期36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即股份限售期为4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1年3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 《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2、由于交易标 的之一杭州东部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三年的业绩承诺,且业绩承诺于2023年底完成,故 苏州汉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2,739,376股限售股份待该业绩承诺实现后申请解除 限售。 本次发行新增的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 手续,并于2020年10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10 月 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312,352,464股增加至378,753,525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序号 承诺方 承诺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 类型 况 本公司现作出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 与保证: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 (以下简称“新增股份”),自新 增股份上市日起36个月内或业绩补 偿实施完毕前(以孰晚为准)不以 任何方式进行转让或上市交易,之 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结束 后,本公司由于数源科技送红股、 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数源科技股 截至本 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本次交易 提示性 完成后6个月内,如数源科技股票连 公告发 杭州信息 股份 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 2020年10 2024年04 布之日, 1 科技有限 限售 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 月29日 月28日 承诺方 公司 承诺 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在本次交 严格履 易中认购的数源科技股票的锁定期 行了相 自动延长6个月;如本次交易因涉嫌 关承诺。 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 确以前,本公司不转让在数源科技 拥有权益的股份。若承诺人关于上 述新增股份锁定期的承诺与证券监 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承 诺人同意届时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 构的监管意见就锁定期进行相应调 整。 若本次重组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 年12月31日之间实施完毕,则标的 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 度对应的实际净利润数额(按照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确定,以下简称"承诺净 截至本 利润数额")分别不低于2,137.35万 提示性 业绩 元、3,242.65万元、3,209.55万元。 公告发 承诺 若本次重组未能在2020年度实施完 2020年05 2023年12 布之日, 及补 毕的,业绩补偿期限相应顺延,顺 月21日 月31日 承诺方 偿安 延期间的承诺净利润数额等相关事 严格履 排 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本次 行了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若标的 关承诺。 公司在业绩补偿期限内任一会计年 度的实际净利润数额低于同期承诺 净利润数额,乙方应向甲方补偿, 且乙方应当优先以其基于本次交易 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不 足部分由乙方以现金方式补偿。 1、在本次交易完成后至业绩承诺履 行完毕期间,本公司对于本公司在 本次重组中获得的数源科技股份 (以下简称“对价股份”)不进行 截至本 质押或设定其他第三方权利限制。 提示性 2、本公司保证本次重组中获得的对 本次交易 公告发 其他 价股份优先用于履行本次重组中作 2020年03 完成后至 布之日, 承诺 出的业绩补偿承诺,不通过质押股 月14日 业绩承诺 承诺方 份等方式逃废补偿义务;若未来因 履行完毕 严格履 业务发展需要质押对价股份时,将 期间 行了相 书面告知质权人根据业绩补偿协议 关承诺。 上述股份具有潜在业绩承诺补偿义 务情况,并在质押协议中就相关股 份用于支付业绩补偿事项等与质权 人作出明确约定。 本公司现作出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 截至本 与保证: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 提示性 杭州西湖 (以下简称“新增股份”),自新 公告发 数源软件 股份 增股份上市日起36个月内或业绩补 2020年10 2024年04 布之日, 2 园有限公 限售 偿实施完毕前(以孰晚为准)不以 月29日 月28日 承诺方 司 承诺 任何方式进行转让或上市交易,之 严格履 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行了相 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结束 关承诺。 后,本公司由于数源科技送红股、 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数源科技股 [2024-06-18] (000909)ST数源:关于选举产生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09 证券简称:ST 数源 公告编号:2024-053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近日召开了第三届第二次职代会联席会议,与会代表一致选举朱志霞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朱志霞女士将与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同第九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附件: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6 月 18 日 附件: 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朱志霞女士,198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曾任华坤广告策划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高级专业经理,杭州易和网络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主管,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主管、综合管理部副部长。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人力资源部副部长。 朱志霞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024-06-14] (000909)ST数源: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0909 证券简称:ST 数源 公告编号:2024-049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经事后核查发现,《2023 年年度报告》部分内容披露有误,现予以 更正如下: 一、更正情况 1、“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更正前: 2022 年 本年比上年增 2021 年 2023 年 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673,006,704.49 939,856,427.96 587,611,623.84 14.53% 1,778,106,702. 1,343,398,764. 91 72 归属于上市公 -318,887,353.0 -385,673,798.6 -361,393,217.1 司股东的净利 4 2 3 11.76% 60,200,354.11 66,815,859.26 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319,896,090.8 -412,192,557.5 -291,614,735.5 -9.70% 26,926,704.93 25,002,674.75 非经常性损益 3 4 4 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 -566,809,220.1 -146,013,616.0 -147,813,616.0 的现金流量净 7 2 2 -283.46% 231,509,237.28 231,509,237.28 额(元) 基本每股收益 -0.7027 -0.850 -0.7963 11.75% 0.133 0.1472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7027 -0.850 -0.7963 11.75% 0.133 0.1472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 -24.08% -23.31% -21.61% 减少 2.47 个百 3.29% 3.65% 产收益率 分点 2022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 2021 年末 2023 年末 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元) 3,103,533,162. 4,326,237,897. 4,352,918,201. -28.70% 4,369,711,283. 4,379,192,283. 85 36 71 98 94 归属于上市公 1,142,287,001. 1,457,571,864. 1,487,823,534. 1,846,232,246. 1,852,203,335. 司股东的净资 92 67 77 -23.22% 92 53 产(元) 更正后: 2022 年 本年比上年增 2021 年 2023 年 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673,006,704.49 939,856,427.96 587,611,623.84 14.53% 1,778,106,702. 1,343,398,764. 91 72 归属于上市公 -318,887,353.0 -385,673,798.6 -361,393,217.1 司股东的净利 4 2 3 11.76% 60,200,354.11 66,815,859.26 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319,896,090.8 -412,192,557.5 -291,614,735.5 -9.70% 26,926,704.93 25,002,674.75 非经常性损益 3 4 4 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 -146,013,616.0 -147,813,616.0 的现金流量净 480,252,891.67 2 2 424.90% 231,509,237.28 231,509,237.28 额(元) 基本每股收益 -0.7027 -0.850 -0.7963 11.75% 0.133 0.1472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7027 -0.850 -0.7963 11.75% 0.133 0.1472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 -24.08% -23.31% -21.61% 减少 2.47 个百 3.29% 3.65% 产收益率 分点 2022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 2021 年末 2023 年末 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元) 3,103,533,162. 4,326,237,897. 4,352,918,201. -28.70% 4,369,711,283. 4,379,192,283. 85 36 71 98 94 归属于上市公 1,142,287,001. 1,457,571,864. 1,487,823,534. 1,846,232,246. 1,852,203,335. 司股东的净资 92 67 77 -23.22% 92 53 产(元) 2、“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更正前: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228,438,741.90 273,279,570.39 87,017,946.72 84,270,445.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277,031.11 27,658,581.67 -52,423,288.23 -308,399,677.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0,487,139.57 -43,429,045.24 26,526,495.10 -313,480,680.2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7,780,430.82 55,748,522.66 -592,054.03 -1,049,746,119.62 更正后: 单位:元 [2024-06-14] (000909)ST数源: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09 证券简称:ST 数源 公告编号:2024-048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数源科技”)于 2024年 5 月 16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发来的《关于对数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年报的问询函》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 2024〕第 158 号) 以下简称“问 询函”),要求公司就年报相关事项作出说明。收到问询函后,公司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问询函中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逐项核查,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你公司 2022 年财务会计报告出 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包括:一是你公司 2022 年度开展商 品贸易形成大额应收款项,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相关应收款项余额为 46,248.07 万元,截至报告日,上述应收款项有 38,534.82 万元尚未收回,其中 37,316.58 万元已逾期,你公司无法充分证实上述交易的商业合理性;二是你公司无法就 2022 年度开具服务费等内容的发票金额中的 6,479.59 万元证实相关交易的商业合理性。 你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披露《关于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 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专项核查报告》,浙江中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机构”)认为你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已经基本消除。年审机构对你公司 2023 年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涉及的事项为,2023 年度你公司应收数源久融技术有限公司余额 12,715.78 万元,应收浙江久融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余额 3,800.81 万元,年审机构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定上述款项的性质。截止审计报告日前,你公司已收回 246.81 万元并取得上述两家单位的承诺函,承诺 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前结清上述货款,以此保障你公司债权。 ((1)请你公司说明上述应收数源久融技术有限公司、浙江久融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款项的形成原因和款项性质,年审机构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定上述款项性质的原因,你公司是否存在不配合审计的情形。 公司回复: 数源久融技术有限公司、浙江久融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久融系公司)主 要业务覆盖新能源、智慧应用、云生态智慧园区、智能终端等多个产业,具有较强的产品研发能力和科研成果转化能力。公司与久融系公司建立了紧密的技术联盟。近年来,久融系公司与公司就电子信息类业务开展了采购、研发、制造、销售等多纬度合作,已成为公司稳定型战略客户之一。 2022 年下半年开始,应收久融系公司款项陆续出现违约逾期,公司采取了多种措 施催讨,但上述久融系公司应收款项仍未全额收回。公司于 2023 年一季度停止了与 久融系公司相关业务,2024 年 4 月,公司收到了久融系公司将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前 归还上述所有货款的《承诺函》。 上述应收久融系公司款项均为电子信息类产品购销业务货款。 公司根据年审机构的要求,向其提供了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开展背景、业务链图、采购与销售合同、发货记录、对帐单、货款催讨记录、还款承诺函等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全部资料,不存在不配合审计的情形。 ((2)请年审机构说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定上述款项性质的原因,结合已执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详细说明认定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所涉非标事项已基本消除的合规性及合理性,以及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合规性及合理性。 会计师回复: 我事务所出具中会会专[2024]第 0371 号审核报告,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 通合伙 中汇会审[2023]3828(号)2022 年度保留意见中涉及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履行的核查程序和核查结论具体说明如下: 一、认定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所涉非标事项已基本消除的合规性及合理性 1、应收款项余额 46,248.07 万元的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 2022 年度保留意见所述的无法证明交易合理性的是商品贸易形成的应收款,具体如下表: 客户名称 交易内容 款项性质 应收款项账目余额 万元) 久融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 电子产品、大宗商品 26,526.40 企业 已付款采购商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品,以一定的信 及其关联企业 电子产品、大宗商品 用账期销售给客 16,781.63 户,形成的应收 苏州苏投贵金属文化发展有 大宗商品 款项 2,940.04 限公司 合计 46,248.07 以上大额应收款形成后,公司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催收回款。2023 年 3 月至 6 月间 共计收回 23,494.88 万元,2024 年 3 月 26 日,再次收回数源久融技术有限公司余款 21,534.95 万元,收回浙江久融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余款 1,218.24 万元,至此,2022年报保留意见涉及商品贸易款项已全部收回。 2、商业合理性不确定服务费 6,479.59 万元的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 我所 2023 年进场预审期间,跟公司业务部、财务部等部门多次召开对接会,理清商业合理性不确定服务费6,479.59万元所对应的业务及来龙去脉,并对业务的证据、修正及如何处理进行逐一确认,审计过程进一步核查了以下证据: 1)获取上述合同对应的业务资料; 2)了解并复核上述合同对应的交易内容、金额以及修正前后的实施单位; 3)获取上述服务费发票开具情况、已收款凭证等与交易相关的资料; 4)审核上述服务费证据链: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对原协议的解除合同、发票冲红以及重新开具发票和纳税申报信息;业务解除告知函、公证书并自行纠正的相关资料;以及交易对手方拒收发票的红字冲销且不确认收入处理等证据。 5)复核修正后会计处理和以前年度会计更正信息。 上述商业合理性不确定的服务费业务修正经公司集体讨论并出具 2024 年 2 月 5 号(2024)3 号、2024 年 3 月 15 号(2024)4 号专题会议纪要。 根据以上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所涉非标事项已基本消 除。 二、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合规性和合理性的说明 2023 年我事务所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强调事项为: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五(三)2(1)所述,2023 年度数源科技公司应收数源久融技术有限公司余额 12,715.78 万元,应收浙江久融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余额3,800.81 万元,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定上述款项的性质。截止审计 报告日前,公司已收回 246.81 万元并取得上述两家单位的承诺函,承诺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前结清上述货款,以此保障数源科技债权。 上述强调事项所涉应收款项系电子信息类产品 CPE 项目业务货款,与 2022 年度财 务报表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的应收款项余额并无关联。 我所在核实 CPE 项目生产和销售流程中,发现在 2021 年至 2023 年一季度期间, 公司将 CPE 项目产品销售给浙江久融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或数源久融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久融系公司”),再由久融系公司销售给客户。2023 年应收久融系公司款项陆续出现违约逾期,公司于 1 季度停止了与久融系公司的相关业务,不再通过久融系公司销售给客户。 我所对上述业务经过久融系公司这个环节是否必要、应收账款余额 1.65 亿元是否可收回无法判定,审计项目组一直在斟酌拟出具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2024 年 4 月 17 日,数源科技取得了久融系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前归还 CPE 项目货款的《( 承诺 函》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流动性支持函》。《承诺函》进一步佐证了(CPE(项目的真实性,第三方机构出具的《( 流动性支持函》保障了数源科技债权的安全性。我们认为以上应收账款余额对数源科技的资产负债表已不构成重大影响,鉴于《( 承诺函》和《( 流动性支持函》是 2024 年出具的,至审计结束日该事项仍未解除,故我们出具了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问题二、年报显示,2023 年度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73 亿元,同比上升 14.53%,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3.19亿元,同比上升11.7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以下简称“( 扣非后净利润”)-3.20 亿元,同比下降 9.70%。请你公司: ((1)结合行业特点、公司业务开展情况、产品类别、收入和成本构成、费用等因素,说明你公司 2023 年扣非后净利润大幅下降的原因。 公司回复: 1.(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电子信息类产品的研制与销售、科技产业园区的开发与运营、商品贸易以及房地产开发业务,较上年无重大变化。 1)电子信息类业务,2023 年公司聚焦产品的市场方向,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 重点围绕智慧交通、智慧社区等领域开拓创新,业务经营有序稳定,实现营业收入13,503.6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09%。 2)科技产业园区业务,2023 年公司以东部软件园、5G 先导园为主平台,持续释 放“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示范效应,不断优化园区科技创新生态。报告期内,公司科技产业园区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7,493.8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6.88%。 3)商品贸易业务,2023 年公司贸易业务继续保持与核心客户的战略合作,深化 重点业务链搭建,同时强化业务风险控制能力和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商贸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890.00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29.55%。 4)房地产业务,2023 年公司着眼降本增效、精益管理,持续推进存量去化、组 织架构优化、对外投资风险管控、代建转型发展等重点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类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33,840.77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67(%。 2.(2023 年扣非后净利润大幅下降的原因: 公司本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31,989.61 [2024-06-14] (000909)ST数源:关于公司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09 证券简称:ST 数源 公告编号:2024-051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搬迁于新址办公,公司办公地址及邮政编码发生变更,为保证投资者交流渠道通畅,现将具体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变更内容 变更前 变更后 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 659 号 办公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 1 号 数源科技大厦 邮政编码 310012 310016 以上变更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启用。除上述变更内容外,公司注册地址、官方网站、电子邮箱等其他信息保持不变。 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若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4 日 [2024-06-14] (000909)ST数源:关于子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二审终审判决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09 证券简称:ST 数源 公告编号:2024-052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二审终审判决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终审。 2、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房产”)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原审被告)。 3、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判决虽为终审判决,但有关本次诉讼事项的最终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无法预计对本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以最终年报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概述 2023 年,浙江龙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鼎集团”)就合同纠纷向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合肥印象西湖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象西湖”)返还定金、支付利息以及承担相应的费用,同时要求印象西湖的两位股东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中兴房产对前述费用承担连 带清偿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担保进展暨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2024 年 2 月,中兴房产收到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 【(2023)浙 04 民初 87 号】,一审判决结果为: 1、被告合肥印象西湖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浙江龙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定金 1 亿元,并支付原告浙江龙鼎控股集团有限公 2 司定金利息(以 4,000 万元为基数自 2020 年 11 月 30 日起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 以 6,000 万元为基数自 2020 年 12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均按照 5%年 利率计算定金利息;以 1 亿元为基数自 2021 年 4 月 1 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 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的 2 倍,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2、被告合肥印象西湖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浙江龙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损失 160 万元; 3、被告合肥印象西湖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浙江龙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 43,800 元; 4、被告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合肥印象西湖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返还原告浙江龙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定金 1 亿元和如下定金利息损失(以 4,000 万元为基数自 2020 年 11 月 30 日起,以 6,000 万元为基数自 2020 年 12 月 1 日起, 均按照 5%年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 51%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5、被告杭州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被告合肥印象西湖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返还原告浙江龙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定金 1 亿元和如下定金利息损失(以 4,000 万元为基数自 2020 年 11 月 30 日起,以 6,000 万元为基数自 2020 年 12 月 1 日起, 均按照 5%年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 49%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6、驳回原告浙江龙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2024 年 3 月,龙鼎集团和印象西湖均不服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 浙 04 民初 87 号民事判决,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本次诉讼的判决结果 中兴房产近日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2024)浙民终 412 号】,判决结果如下: 1、维持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浙 04 民初 87 号民事判决第 1 项、 第 2 项、第 4 项、第 5 项; 2、撤销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浙 04 民初 87 号民事判决第 3 项、 第 6 项; 3、合肥印象西湖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浙江龙 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律师代理费 150 万元、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 43,800 元; 4、驳回浙江龙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754,985元,由浙江龙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担126,703.61元,由合肥印象西湖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628,281.39 元。财产保全费 5,000 元,由合肥印象西湖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 168,403.08 元,由浙江龙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担57,581.62 元,由合肥印象西湖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110,821.46 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诉讼判决虽为终审判决,但有关本次诉讼事项的最终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无法预计对本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以最终年报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浙民终 412 号】。 特此公告。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4 日 [2024-06-08] (000909)ST数源: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09 证券简称:ST数源 公告编号:2024-045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决 议 公 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 6 月 7 日,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 日由专人或以电子 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监事。 本公司监事会成员 3 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监事 3 名。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 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书面表决后,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已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股 东监事候选人由监事会或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数 3%或以上的股东提出。 经控股股东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推荐金相跃先生、竺玉荣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1)。这两名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将选举一名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的 表决方式选举决定。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募投项目借款期限的议案》。 公司延长募投项目借款期限,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以及效益的充分发挥,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延长募投项目借款期限。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6 月 8 日 附件 1: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 金相跃先生,198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助理、副处长。现任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华数数字电视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华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金相跃先生在本公司控股股东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部副部长;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票 4,900 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竺玉荣女士,198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 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产评估师。曾任浙江耀信会计师事务所部门副经理、高级项目经理。曾任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室主管、审计室副主任,现任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副主任(主持工作),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数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监事,杭州华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竺玉荣女士在本公司控股股东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任纪检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024-06-08] (000909)ST数源:关于延长募投项目借款期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09 证券简称:ST数源 公告编号:2024-046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募投项目借款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源科技”、“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投项目借款期限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66 号文核准,数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1,835.25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 14.81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180.0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467.84 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6,712.1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16 年 12 月 29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中汇会验[2016]4861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本次募集资金(以下简称“2016 年募集资金”)前期用于实施“汽车(含新 能源汽车)智能终端及城市交通信息化平台项目”和“智慧社区建筑楼宇智能化项目”。为进一步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 益最大化,并结合市场需求,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 2016年募集资金的剩余部分变更用于“5G 应用技术创新研发制造项目”和“5G 产业先导园提升改造和研发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其中“5G 应用技术创新研发制造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数源科技、杭州易和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和网 络”),“5G 产业先导园提升改造和研发制造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数源科技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源创新公司”)。“5G 应用技术创新研发制造项目”和“5G 产业先导园提升改造和研发制造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实施期 为 2021 年 01 月至 2022 年 12 月,拟使用募集资金 1.63 亿元,其余为自筹。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 用途及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借款方式将募集资金投向全资子公司新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无息借款的方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易和网络、数源创新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新募投项目,其中易和网络的借款金额为 1,300 万元、数源创新公司的借款金额为 10,000 万元,借款期限自借款发放之日起不超过 3 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以借款 方式将募集资金投向全资子公司新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易和网络、数源创新公司实际出借募集资金日期为 2021 年 6 月18 日,借款期限自出借之日起不超过 3 年。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在项目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5G 应用技术创新研发制造项目”和“5G 产业先导园提升改造和研发制造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 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二、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5G 应用技术创新研发制造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 4,197.18 万元,投资进度为 66.62%,剩余金额为 2,102.82 万元(不含利息);“5G产业先导园提升改造和研发制造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 1,111.05 万元,投资进度为 11.11%,剩余金额为 8,888.95 万元(不含利息)。 三、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借款期限的情况 截至目前,募投项目“5G 应用技术创新研发制造项目”和“5G 产业先导园 提升改造和研发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尚未结束,为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将延长向易和网络、数源创新公司提供的募集资金无息借款期限,借款期限延长至募投项目“5G 应用技术创新研发制造项目”和“5G 产业先导园提升改造和研发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完成为止,借款金额不变。 上述资金将全部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易和网络、数源创新公司是数源科技的全资子公司,资产质量、资信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同时,易和网络、数源创新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与数源科技、平安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能够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 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相关事宜。 四、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借款期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借款期限,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和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延长募投项目借款期限,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以及效益的充分发挥,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延长募投项目借款期限。 六、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数源科技延长募投项目借款期限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投项目的实施需求, 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数源科技延长募投项目借款期限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8 日 [2024-06-08] (000909)ST数源: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09 证券简称:ST数源 公告编号:2024-044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决 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 6 月 7 日,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 日由专人或以电 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 本公司现任董事 5 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董事 5 名。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书面表决后,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3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数 3%或以上的股东提出。 经控股股东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推荐丁毅先生、吴小刚先生、左鹏飞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1)。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的 表决方式选举决定。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相关要求,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直民先生、倪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2)。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直民先生、倪勇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本议案并在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本议案提请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选举决定。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募投项目借款期限的议案》。 同意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借款期限的事项。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借款期限,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和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相关事宜。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本 日 披 露 于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长募投项目借款期限的公告》。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本 日 披 露 于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8 日 附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丁毅先生,197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管理学硕士,高级工程 师。曾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华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丁毅先生在本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子公司杭州华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外;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小刚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科博士后,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浙江省舟山市水务局副局长(挂职锻炼),浙江数源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杭州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现任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杭州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吴小刚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 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左鹏飞先生,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具有高级经济师职称。曾任共青团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 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监事会召集人。现任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职工董事、办公室主任,数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董事。 左鹏飞先生在本公司控股股东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工董事、办公室主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直民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致公党党员,工学博士,浙江财经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曾任职于中国联合工程公司(原机械工业部第二设计研究院)、浙江省耀江房地产开发公司。2006年9月进入浙江财经大学工作,历任浙江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系主任、城乡规划与管理学院院长助理、公共管理学院(MPA学院)副院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浙江财经大学图书馆馆长,兼任中国建筑学会工程诊治与运维分会理事、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科学技术委员会城市住房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协会估价技术委员会副主任、浙江国信房地产土地估价咨询有限公司技术顾问等。 王直民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 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倪勇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非执 业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正高级会计师。曾历任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杭州市财政局外派财务总监,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杭州思亿欧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丰隆高科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浙江孚诺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浙江雷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倪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 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